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美兰区隶属于海南省海口市,位于海口市东北部,东接文昌市,南连琼山区,西接龙华区,北临琼州海峡。美兰区是海南省委、省政府机关所在地,是海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海口市的中心城区。截至2012年年底,美兰区下辖灵山镇、演丰镇、三江镇、大致坡镇4个镇和白龙街道、蓝天街道、和平南街道、海府路街道、博爱街道、白沙街道、海甸街道、人民路街道、新埠街道9个街道,常住人口62万人。总面积581平方公里。2013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7.2亿元,同比2012年增长10%。1950年海南岛解放,6月成立海口市人民政府,振东区辖永安镇、白沙乡、甸埠乡。1950年12月,分属市第一区人民政府和第三区人民政府。1955年6月1日,撤销市第一区人民政府,将下辖8个街道,并为振东、博爱街道,隶属于海口市人民委员会。